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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作者: | 发布日期:2021-06-03 12:16:53 | 浏览次数:


一、评选对象

我院已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的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保密论文不得参加评选。


二、评选原则

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


三、评选标准

1.选题对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具有较大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

2.在科学理论、专门技术或研究方法上有创新,研究结果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论文推理严密,材料翔实,数据可靠,表达准确,层次分明,图表规范,论文格式符合要求,文字重复率符合有关的要求;

4. 学术研究生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


四、评选比例

原则上,优秀论文数量不超过当年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毕业全日制研究生总数的10%。


五、评选时间

学校每年组织一次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时间安排在每年3-6月份。


六、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凡在评选范围内的研究生,在提交学位论文时,可向学院申请。申请时,向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①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申请表;

②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和纸质版2本(用于文字重复率检查及匿名评阅等)。

③发表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全文复印件(含录用稿全文和接收函原件)

2.学院将申请评优名单报研究生院,并组织匿名评阅工作。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和推荐意见。

学院按照学位论文的匿名评阅结果和答辩成绩评选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参评论文审查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同意推荐优秀学位论文名单。学位论文的总成绩应作为主要的考量因素,学位论文盲审评阅成绩平均分须在80(含80分)以上,答辩成绩须在80(含80分)以上。论文总成绩=盲审评阅平均分×30%+答辩成绩×70%。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写出推荐意见后,将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4.报研究生院进行审核。学院将推荐名单报研究生院。


七、异议处理

1.为了保证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在公示期,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公示的硕士学位论文存在剽窃或作假等严重问题,可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

2.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的题目、作者姓名、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

3.学院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格保密。如经过调查核实,确认存在严重问题,学院将及时上报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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