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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学生党员值班制度

作者: | 发布日期:2015-04-08 12:00:00 | 浏览次数:

 

学生党员值班是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有力措施,同时也是树立学生党员形象,发挥学生党员作用,促进院风、学风建设的现实需要。为此,学院党委决定在全院实行学生党员值班制度,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生党员值班主要任务是接待来访人员,处理日常事务。值班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值班地点:教一610
(二)  学生党员值班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勤并签到,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旷,因故不能及时值班者需及时与其他学生党员进行换岗,否则一律按缺旷论处。无故迟到、早退或缺旷的考勤由办公室教师在考勤表上划X,负责记录。
(三)  值班党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保持值班记录本的整洁、条理。若中途有事暂时离开需在值班记录本上作好记录,以便查岗。
(四)  值班时间要保证办公室的良好工作秩序,时刻注意维护自身学生党员形象,不得喧哗、吵闹;不得把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到办公室逗留;不得随意翻阅相关资料;不得将党组织、党员个人的资料外传或透露给其他无关人员。
(五)  学生党员在值班时间内,要积极配合学院党总支开展工作,配合学院党总支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向有关组织报送材料,开展相关情况调查等,以此不断充实值班工作内容。
(六)  值班结束时应保持值班室内的卫生和物品摆放整齐,及时打扫办公室卫生并将垃圾带出办公室外。注意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七)  学生党员值班工作情况作为支部年度考评和党内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八)  对无正当理由擅自迟到、早退、缺岗两次(含)以上或在值班过程中玩忽职守的学生党员应给予通报批评乃至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特此通知
二○一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