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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总体方案》 深化教育改革——外国语学院公外1-6级团队理论学习主题活动纪实

   

教育兴则国兴,教育强则国强。在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2021年6月24日下午2点,外国语学院1-6级团队全体教师齐聚一堂,开展理论学习主题活动。会议由第一支部书记关涛主持,学院副院长苗天顺到会指导。吕绵副书记带领团队全体教师认真学习研讨《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简称《总体方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关涛书记首先指出,《总体方案》的出台,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引导全党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具有重大意义,有利于推动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接着,吕绵副书记从《总体方案》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组织实施等几个方面,对《总体方案》作了详尽的解读。她特别强调,学习《总体方案》必须结合思政教育,要以立德树人为主线,着眼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把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主线,贯穿于教育评价改革各项任务始终,引导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确保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要以破“五唯”为导向,结合我校“469”发展目标,在教学评价方式上,既重视评估最终结果,也强调考核努力程度及进步发展,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首要要求,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老师们认真学习,热烈研讨,深切感到《总体方案》的出台恰当其时。大家表示,作为一线教师,学习《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就是要在思想上、行动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始终坚持立德树人,为国育才的思想,把学生培养成国家的有用之才。

随后,吕绵副书记带领老师们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中国教育工作的根本大法,是依法治教的根本大法。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至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经历了三次修改。吕绵副书记带领老师们对修改的5处条款逐一做了详细的分析对比,特别强调了修改后的第七十七条以及第七十七条所属的第九章法律责任》的所有内容,要求老师们提高警惕,坚决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最后,苗天顺副院长做了总结讲话,提出学习、领会、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会议精神要与我校公外教学改革密切结合,贯彻、落实《总体方案》的各项举措以及任务要求需要进行再部署、再学习,老师们要切实增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希望学习《总体方案》为公外教学注入新的活力、凝聚新的合力、打开新的局面,努力提高大学英语教学质量,早日完成我校“469”的教学目标。